《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02-01 11:50:05 浏览次数: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等有关规定。为规范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和监督住房公积金执法部门准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的,可反馈建议或意见至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1-2号筹资科(收),邮编:125000
电子邮箱:hldgjj@qq.com
固定电话:0429-3113957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2月15日
联系人:左家
文章来源:筹资科
责任编辑:马健雄
附件: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