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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公积金发〔2024〕5号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07-25 14:45:03  浏览次数:

  各科室、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葫政办公开〔2024〕10号)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发展大局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

  1.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题建设,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和发布。及时在中心网站更新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等,让广大缴存职工全程明晰“一件事”如何“一次办”,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2.统筹政务公开与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保密、网信部门工作要求,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科学拟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做好公开后信息管理工作。

  二、优化政策服务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3.加强政策集中发布,坚持做好政策动态更新。根据中心的工作职责及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通过中心网站专栏,集中发布中心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并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信息、规范性文件、公积金业务政策公开等工作,不断深化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定期及时更新,努力实现政务全过程的动态公开。

  4.加强政策精准推送。依托市政务服务网,结合政务服务高频办事事项,利用大数据手段,探索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有效运用政务公开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面向公众的办事服务信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5.不断提升解读质效。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原则,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为广大职工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

  6.持续开展多元化解读。坚持丰富解读方式,推广运用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

  7.强化政策咨询服务。通过官网、电话、窗口咨询等方式拓宽信息受理渠道,以当面答复、书面答复等形式及时给予回复,畅通公民对公积金政策的知悉渠道,对1239热线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及时予以回应。

  三、引导公众参与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8.优化政策意见征集机制。探索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政策制定工作机制,酝酿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时,应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针对性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并将公众有效反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切实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政策时应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意见征集应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

  9.坚持参与“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部署,积极参与“5·15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搭建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公积金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10.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及时修订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制度可依。

  五、优化平台功能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1.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网信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要求,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1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客服科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对接政务公开工作,客服科配合相关工作。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题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保证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13.加强人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采集、分析、管理、公开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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