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编委办公室《关于对省以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辽编办发〔2010〕112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保留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
1、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链接)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10.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10.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 我单位于2017年底纳入财政支付系统,与之前年度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
(二)支出总计1619.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24.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47万元。
2.项目支出694.25万元,主要包括服务大厅运营、信息系统运营、担保及抵押登记费、宣传、培训、中央空调维修改造、新建变电站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 我单位于2017年底纳入财政支付系统,与之前年度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91.53万元
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服务大厅运营结余、信息系统运营结余、房租费未发生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我单位于2017年底纳入财政支付系统,与之前年度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86万元,项目支出694.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0.3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7.46%。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9.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6.8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27万元,主要是体检费、采暖补贴、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结余。
2.住房保障支出1616.8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管理1616.8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结转下年支付、服务大厅运营结余、信息系统运营结余、房租费未发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运行与维护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14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中心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619.11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 我单位于2017年底纳入财政支付系统,与之前年度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8个,涉及资金896.2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计划没有按时完成;二是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快未完成项目进度;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XX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XX部门取得的XX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XX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XX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XX拨款收入”、“XX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XX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XX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XX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XX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XX国库业务(项):反映XX部门用于XX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XX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其他XX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XX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XX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XX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XX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XX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