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职工打印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
2022-07-25 10:19:03 浏览次数:
葫芦岛公积金网站办事指南事项内容格式表
项目名称 | 住房公积金贷款 | 备 注 |
事项名称 | 打印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 |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葫芦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葫芦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 |
申请条件 | 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客户,到外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 |
办理材料 |
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已婚的须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 |
办理地点 |
市中心营业大厅(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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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下午16:30结账) | |
联系电话 | 0429-12329 | |
办理流程 | 1.缴存人提供身份证到市中心营业大厅办理; 2.综合柜员受理; 3.办理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