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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职工打印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

2022-07-25 10:19:03  浏览次数:

葫芦岛公积金网站办事指南事项内容格式表

 

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事项名称

打印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葫芦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葫芦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客户,到外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已婚的须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办理地点

 

市中心营业大厅(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号)

 


办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下午16:30结账)


联系电话

0429-12329


办理流程

1.缴存人提供身份证到市中心营业大厅办理;

2.综合柜员受理;

3.办理完结。




辽公网安备 2114030200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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