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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3-13 08:50:15  浏览次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葫政办明电[2019]1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葫芦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公积金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本年度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11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载体,实现了工作新突破,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一是领导机制落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分别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实施方案落实。精心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力量落实。从办公室及有关业务科室抽调骨干力量抓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管理中心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一)利用营业大厅公开。中心营业大厅设21个办事窗口,我们把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请到营业大厅,实行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营业大厅成为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办理业务和对外服务的主要场所。一是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我们在营业大厅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基本内容包括:机关工作职责权限、工作人员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各项工作程序及所需证件等。二是设立电子查询机。中心在与公积金业务相关的几家银行均设立了电子查询机。公积金缴交人利用查询卡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公积金的余额和缴交情况,使群众对自己的公积金有了知情权。三是编印公积金政策资料手册。我们把国家和省里有关公积金政策法规文件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各企事业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同时把各项工作流程汇编制成宣传单,放在中心营业大厅,群众随时可以查看,随时可以对照工作流程监督工作人员。四是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在营业厅设立2个窗口,挑选业务骨干任政策咨询员,在大厅向公积金缴交人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及时为客户解答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消除客户的疑惑。及时准确办理市政府政策咨询件中百姓提出的各种问题。有专人负责政策咨询办理,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市政务公开办转办的政策咨询,且政策依据清楚,每次答复客户均比较满意。

       (二)利用报刊和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电视台出专题节目1次;在报纸上刊载公积金2017年信息披露情况。另外营业大厅设置两块超大屏幕,滚动播放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要件等。利用中心已经建成了自己的公积金网站进行宣传介绍公积金政策规定。

       (三)利用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公开。在法制宣传日及其它的公益活动中,比如“5.15”政务公开日,我们在单位悬挂了横幅,宣传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员工走上街头,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且利用板报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通过深入基层现场讲解和举办公积金工作人员学习研讨等形式进行公开。在工作中,我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带领业务科室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尤其是对有些改制的企业,帮助他们理顺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企业和职工的关系,同时也宣讲了政策,让他们充分了解公积金政策,熟悉办事程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公开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3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5条,政务微信公开图文信息19条,公开各行业、各领域涉及公众和企业的相关政策共转发各地公积金政策6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加大解读力度,解读相关政策。中心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葫芦岛市电视台《营商葫芦岛》节目,现场解读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方面问题。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收到网站互动交流信息咨询22件,投诉26件,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收到民心网留言34件,公开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评价优秀率100%,群众好评率100%。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机关其他科室和办事处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

       (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机关各科室和办事处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选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未按承诺制办理业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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