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转换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 年度报告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2022-03-28 10:34:37  浏览次数: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发布了《葫芦岛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总体反映了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过去一年的各项业务运行情况,全面总结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作用和努力。

  一、缴存篇

  近年,随着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不断推出,住房公积金制度释放的红利逐渐增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融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

  (一)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稳步增长

  2017-2021年,实缴单位数量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其中,2017年实缴单位1006户,2018年实缴单位1155户,2019年实缴单位1241户, 2020年实缴单位1297户,2021年实缴单位1487户。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2017-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呈稳步上升趋势。2017年全市缴存额达18.06亿元,2018年19.15亿元,2019年20.36亿元,2020年21.81亿元,2021年22.28亿元。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214.74亿元,进一步夯实壮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基础,为资金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相比2017年,2021年缴存额增加了4.22亿元,上升幅度达23.37%。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人均年缴存额也呈现出稳步递增趋势。2017年我市人均年缴存额达到1.15万元,2018年1.18万元,2019年1.24万元,2020年1.34万元,2021年则达到1.40万元。2021年比2017年人均年缴存额提高了0.25万元,上升幅度达到21.74%。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数及缴存金额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二)以公有制单位为主体,非公有制单位呈稳步上升态势

  从实缴单位性质看,2021年公有制单位(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实缴单位总数的56.02%,非公有制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占43.98%。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按单位性质分类缴存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2021年,我市公有制单位实缴职工人数在实缴职工总数中占比达到81.44%,占据我市实缴职工主体地位。而非公有制单位虽然对住房公积金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实缴职工人数相对仍然不高,占实缴职工总数18.56%。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所属单位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2021年我市*职工公有制单位占46.2%,非公有制单位占53.8%。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单位性质分类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三)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缴存主力

  按收入群体分类,我市仍然处于以中、低收入群体占绝大多数,高收入群体占少数的分布格局。2020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98.38%,高收入群体占1.6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部在5%-12%之间,“控高保低”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便于让中低收入群体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不同收入群体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二、提取篇

  (一)提取额快速增长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力度加强

  历年《年度报告》显示,从2017年-2021年近五年,2017年提取额9.18亿元,2018年提取额11.90亿,2019年提取额13.09亿元,2020年提取额14.57亿元,2021年提取额15.41亿元,其中2021年相较于2017年净增长额6.23亿元,同比增长67.86%,报告显示近五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实现了进一步的增长,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不断拓展,仅2021年通过提取分享住房公积金红利的职工已达到39万人次,比2017年高达18万人次,逐年呈递增上涨。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和人数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超七成用于住房消费,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在历年提取中,2017年住房消费类占提取总额的67.22%,2018年住房消费类占提取总额的61.38%,2019年住房消费类占提取总额的69.95%,2020年住房消费类占提取总额的64.23%。2021住房消费类占提取总额的70.15%。从5年数据来看,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提取主导地位,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进一步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突出了住房公积金主要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功能,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与非住房提取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2021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依然主要以住房消费类(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50%,租赁住房2.22%)为主。其中最大的细分用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2021年度该用途的提取金额高达8.77亿元,占比为81.28%。

  

  2021年消费类提取个性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另一方面,非消费类提取主要为离退休人员销户提取金额高达3.5亿元,占比为75.76%。其余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45%,其他占7.79%。

  2021年非消费类提取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按照提取职工收入分类,2021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2%,高收入占1.38%,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惠,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惠民思想。

  2021年低、中和高收入人群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三、个贷篇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2016年以来,中心多次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调整贷款条件、贷款金额、年限、贷后管理等,至2019年,整个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已基本规范。

  因我市2021年疫情控制整体良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全年贷款发放户数和发放量较2020年相比均都有小幅增长,其中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6.28亿元,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6万笔17.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9%、4.91%。

  (一)公积金贷款已经覆盖全市,缴存职工都可以通过低利息公积金贷款实现住房梦。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户数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通过图表所示,2021年公积金放贷4554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和二手房,同比2020年二手房所占比例略有下降,公积金贷款对增量房市场支持力度呈逐年增大的趋势。

  (二)2021年职工贷款笔数中,按购房户型面积区分,购买144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贷款笔数占总贷款笔数的93.72%,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保障功能。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按购房面积分类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三)2021年公积金贷款对象中,中低收入家庭占比98.38%,其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年均比重55.12%,中等收入家庭年均比重43.26%。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按家庭收入分类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四)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二套房(利率上浮10%)分类。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按购买套数分类情况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报

  如图所示,葫芦岛市公积金一直积极支持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刚需”的住房金融初衷。

  四、财务篇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32795.84万元,其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9902.44万元,占业务收入的91.18%,同比增长0%。由于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优势,吸引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来实现住有所居。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情况表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6084.92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5168.84万元,占业务支出的93.3%,同比增长2.01%。由于给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账户利息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支付,所以近几年来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息收入不断提高,体现了公积金让利于民的政策。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情况表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三)增值收益:2021年,实现增值收益1.67亿元,增值收益率1.55%。近几年来随着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我中心加强监管、严控风险,实现了公积金资产保值增值,增值收益逐年稳定增长,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表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66.9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0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40万元。

  2021年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表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公积2021年年报

  截至2021年末,增值收益用于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累计高达77177.26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了公积金的社会效益,并为财政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辽公网安备 21140302000109号

版权所有: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序号:辽ICP备16017484号  联系电话:0429-12329

主办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总量: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