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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10:51: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政务公开促进中心职能转变,服务社会公众,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1条,其中新闻发布95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17条,信息公开6条,办事指南3条,资料下载2条,便民服务1条,通知公告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54条,其中自制图文通知16条,推荐转发新闻38条,关注人数达150914人;全年共处理热线咨询27059次,其中通过12345热线接通15183次,通过电话直呼及12345转接11876次;受理诉求工单633件,反馈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99.07%,平均办件天数1天,有效回访率100%;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优质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为规范公文发布,中心制发文件时必须对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认定提出明确意见,并且在正式印发的公文上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标识。二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公积金网站主动公开了贷款、提取等重要业务的办事流程查询服务,设计了贷款计算器等便民工具,使服务进一步人性化。二是通过手机APP、热线、短信等为用户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投诉建议、回访调查,实现了公开、查询渠道的多样化。三是通过“手机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业务信息,增加便民利企服务渠道,在“手机公积金”服务渠道,职工可以进行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查询等自助打印,由个人版网厅电脑客户端拓展到手机客户端,共18项单位事项全部实现了线上办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主体责任,进一步为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认真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参加1次“政务访谈”栏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三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熟悉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难点,逐步提升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如信息公开质量、版式、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中心将继续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文章来源:公积金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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