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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考生防疫须知

2020-12-12 19:32:05  浏览次数:

  2020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拟定于12月27日上午举行。依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相关要求,为保障应试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下载“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通过“辽事通”进行健康申报。

  2.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3.按照有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或14日之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葫考生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

  4.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上交)。并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测试正常(低于37.3°C)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或出行记录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招聘考试行政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考点防疫规定,主动接受并配合考点完成身份验证、健康检查和登记、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

  7.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出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适当间隔(建议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和处理。

  9.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2020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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