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通知
2021-02-02 16:04:24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至2021年2月17日(星期三)放假,2021年2月7日(星期日)、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正常办公。放假期间,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将暂停业务受理,仅提供查询服务,12329热线暂停人工服务,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