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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05-12 15:09:03  浏览次数:

  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五一”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葫芦岛市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葫芦岛市区域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

  二、采样时间

  5月13日6时—12时。

  三、采样范围

  葫芦岛市全域。

  四、采样地点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

  五、提示事项

  (一)严格要求全员参与。核酸检测是全体市民的义务和责任,本次区域核酸检测各地区对辖区人口要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体居民要主动配合,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上门采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应提前与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二)严格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原则,所有中(省)直驻葫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及市民均要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三)严格执行静态管理。采样期间执行静态管理(交通管制、小区管制、物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通行证》可以外出之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有序排队等候,避免扎堆聚集。

  (五)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赋“黄码”;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相关事项。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48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全市5月11日—13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采样,但必须向社区(村)报备。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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