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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2-10-08 15:12:56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葫芦岛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标准,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2.2022年10月1日起,已经申请未发放的和新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单位:年利率%

  

原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款期限

首套房

二套房

首套房

二套房

1-5年

(含5年)

2.75

3.025

2.6

3.025

5年以上

3.25

3.575

3.1

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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