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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 裁量管理办法》的公示

2023-03-23 15:30: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科学有效行使行政处罚权,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2023年2月21日,中心主任办公会已讨论通过。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31日时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期: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0429-3113957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科

  联系人:左家

  联系电话:0429-3113957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doc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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