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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振兴新突破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01-30 09:46: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葫委办(文)发〔2023〕1号),中心以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争一流、走前列、树标杆为总体目标。积极作为、主动担责、依法履职、务实创新,使住房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制度覆盖面更加广泛、资金管理运作更加安全有效、风险管控更加严密完善、窗口服务形象更加靓丽多彩,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度、影响力,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便捷化上大提升、上台阶,持续提升广大缴存人员获得感、幸福感。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对公积金运行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打造“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行动原则

  1.坚定悟思想跟初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惠民便民的创新举措,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办实事树新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关键小事”,实现从“群众找服务”到“主动送服务”转变。定标准、优服务、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工作新格局。

  3.注重强队伍树典型。宣传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新业绩,巩固和发扬为民服务中形成的文明行为和良好风尚,推出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先进典型,激励中心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住房公积金干部职工队伍。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每年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年均增长5%以上;归集额年均增长1%(2000万);贷款额年均增长4%;提取额年均增长5%;力争降低逾期率至全国平均水平0.3%,三年实现增值收益5.22亿元。

  2023 年——服务意识强化年。1月,各科室根据三年行动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聚焦“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创新服务方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点和路线图。6月——12 月,全面开展宣传、落实工作。12 月开展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价。

  2024年——服务标准落实年。依据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服务标准,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推动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和高效协同服务。

  2025年——服务品牌打造年。中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着力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遴选1-2个服务效能突出的科室,总结形成3-5个可推广复制的特色经验做法,打造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星级服务岗。

  通过三年行动,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情怀,牢固树立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建引领强化作风建设

  1.强化党建对公积金服务的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优化党组织设置,落实党务干部日常培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落实住房公积金系统文明行业标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受益面,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扎实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党群部,完成时限:定期开展并长期坚持)

  2.推动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将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现实问题、用实际行动体现学习教育活动成效。(责任科室:党群部、筹资科、信贷科、提取科,完成时限:2024年并长期坚持)

  (二)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1.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打通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响应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服务需求,持续改进服务措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服务体验。(责任科室:系统维护科,完成时限:2023年8月)

  2.优化热线服务工作。确保热线接通顺畅、解答及时,要加强对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考核机制,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水平。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对热线进行电话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责任科室:客服科,完成时限:2023年5月并长期坚持)

  3.理顺公积金体制建设。按照“岗位职责具体化、业务流程精细化、操作规范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梳理制度规范和岗位职责,建立针对管理和业务审批岗位的“权力清单”,做到定岗定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业务;推行“管办分离”,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责任科室:人事部,完成时限:待中心三定方案确定后实施并长期坚持)

  4.健全稽查考核制度,强化对科室(办事处)及各合作机构经办行为的监督检查,细化考核细则,有效降低业务差错率。(责任科室:稽核科,完成时限:每半年组织1次并长期坚持)

  (三)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中心选出 1-2 个服务效能突出的科室,作为为民服务的特色品牌。每个科室至少推出1个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窗口作为星级服务岗。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将特色品牌和星级服务岗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科室:人事部、综合科,完成时限:每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四)推进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实现公积金政务服务标准化。待住建部编制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公布后,中心根据全国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全面梳理自行设立的服务事项,制定或完善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责任科室:筹资科、信贷科、提取科,完成时限:在住建部目录和清单下发后2个月内)

  2.对接人民银行征信查询和报送。加快推进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总对总”方式开展公积金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共享。此项工作涉及数据整理、系统开发、个人信息保护、异议数据处理等多方面。(责任科室:系统维护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推进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不断丰富“跨省通办”线上业务办理种类,不断提高“全程网办”业务数量,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实现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等7个事项“全省通办”。持续做好优化业务审核环节、办理流程,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责任科室:系统维护科,筹资科、信贷科、提取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推广公积金小程序。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住建部统一部署,逐步实现更多服务事项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受理。(责任科室:系统维护科,完成时限:依据住建部通知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5.扩大公积金数据共享范围。简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要件,按照住建厅《关于加快与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接口对接的通知》要求,开展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共享接口对接工作,实现行业内和行业外数据应共享皆共享。(责任科室:系统维护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6.实现电子档案异地灾备,建设一套应用级别的容灾备份系统,采取与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合作方式进行异地容灾备份,在其他中心重建一套和中心一模一样的档案容灾备份系统,保证葫芦岛中心的档案系统发生问题的时候,能在1分钟之内进行在异地启动档案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转,保证中心业务24小时不停办。(责任科室:档案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7.推动业务档案管理达到国家档案贯标标准,与软件公司进行沟通,按贯标要求对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争取中心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早日通过国家贯标。(责任科室:档案科,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提升贷款业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与不动产中心等单位的信息共享,从而降低操作风险、提升业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科室:信贷科、系统维护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9.不断完善贷款政策。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等情况,在每年管委会召开之前,深入住建、统计、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责任科室:信贷科,完成时限:每年年初并长期坚持)

  10.全力做好逾期催收工作,以具体任务指标为指导,逐项进行落实,全面掌握逾期信息,逾期类别、催收难易程度,有易到难逐步开展工作。2023年底降低逾期金额到2500万以下,2024年底持续降低逾期金额到1500万以下,2025年底降低逾期金额到1000万以下。(责任科室:资产保全)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抓好职业能力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服务能力。(责任科室:业务科室,完成时限:定期培训或者政策调整后及时组织培训)

  (六)遴选基层联系点总结先进经验。

  在心认真总结基科室的经验做法、亮点成效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解说、实际体验、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共同促进中心整体服务水平提升。(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每年年底)

  (七)正面宣传讲好为民服务故事。

  聚焦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为社区街道、缴存单位和职工开展政策宣讲、便民服务等活动,讲好住房公积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故事。对涌现的便民惠民典型和住房公积金服务先进经验,通过视频、照片等方式展现出来,利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进行宣传,以点带面使更多缴存职工感受到优化服务带来的新变化。(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部,完成时限:每年年底)

  (八)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根据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占城镇总就业人口的比重逐步增大的实际,将更多的城镇就业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针对本市企业公积金账户建立情况,通过大数据比对等途径,加大排查筛选范围,有针对性的加强企业公积金催建工作的精度。另外从职工维权投诉入手,采取信函催办、上门催缴、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对拒不缴存公积金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责任科室:筹资科,完成时限:每季度定期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谋划。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鼓励创新。要结合工作实际,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大胆尝试,积极推出适应葫芦岛本地的个性化、特色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努力打造住房公积金特色服务品牌。

  (三)深化巩固工作成果。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专题交流,推广工作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报送制度,积极报送工作进展和特色做法。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

文章来源:公积金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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