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公积金发〔2021〕5号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一人多账户缴存进行清理的通知
2021-11-24 15:18:25 浏览次数: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一人多账户缴存
进行清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反馈,我市住房
公积金缴存职工存在住房公积金异地一人多账户缴存情况。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
号)第三章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的规定,。人多账户缴存属于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职
工应选择保留一个账户正常缴存,并封存其它正常缴存的公
积金账户。我中心将于每月底前对缴存职工账户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对违规账户统一封存。如当事人需要在葫芦岛市继
续缴纳公积金,需提供异地公积金账户封存相关材料,方予
以启封缴存。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