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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公积金发〔2021〕5号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一人多账户缴存进行清理的通知

2021-11-24 15:18:25  浏览次数: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一人多账户缴存

  进行清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反馈,我市住房

  公积金缴存职工存在住房公积金异地一人多账户缴存情况。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

  号)第三章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的规定,。人多账户缴存属于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职

  工应选择保留一个账户正常缴存,并封存其它正常缴存的公

  积金账户。我中心将于每月底前对缴存职工账户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对违规账户统一封存。如当事人需要在葫芦岛市继

  续缴纳公积金,需提供异地公积金账户封存相关材料,方予

  以启封缴存。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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