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公积金〔2022〕14号 关于市直预算单位公积金基数计算及补缴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市直预算单位公积金基数计算
及补缴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直预算单位: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起市直各预算单位将绩
效奖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各市直预算单位可以进
行补缴,并调整2022年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
缴存基数及补缴相关事项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2021年绩效奖金补缴公积金金额计算方法
公积金补缴金额(单位部分)=2021年个人绩效奖金总
额×12%
公积金补缴金额(个人部分)=2021年个人绩效奖金总额×12%
二、2022年1-7月绩效奖金补缴公积金计算方法
公积金补缴金额(单位部分)=2022年1-7月基础绩效奖金总额×12%
公积金补缴金额(个人部分)=2022年1-7月基础绩效奖金总额×12%
三、2022年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应发工资总额-月独生子女费-月取暖费+(13月工资÷12)
四、基数调整及补缴
(一)各市直预算单位依照第一、二项所列公式计算补
缴金额,并进行补缴,单位部分为必缴,个人部分采取自愿。
(二)各市直预算单位于2022年8月依据第三项所列
计算方法,统一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本次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不再调整。
(三)各市直预算单位自2023年开始,每年7月1日
以后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重新核定调整一次,基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缴存基数=(上一公积金年度12个月应发工资总额)
五、年度考核绩效奖补缴公积金
每年的年度考核绩效奖待发放后各市直预算单位自行进行计算,并提交补缴申请进行补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