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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05-02 14:07:55  浏览次数:

  目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五一”假期期间,人口流动性较大、人群聚集性活动较多等因素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传播快、隐匿性强的特点,更增加了疫情感染风险。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葫芦岛市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葫芦岛市区域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

  二、采样时间

  (一)5月6日6时—12时采样范围:兴城市、绥中县、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全域。

  (二)5月7日6时—12时采样范围:建昌县、南票区全域。

  三、采样地点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

  四、提示事项

  (一)严格要求全员参与。核酸检测是全体市民的义务和责任,本次区域核酸检测各地区对辖区人口要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体居民要主动配合,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进行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上门采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应提前与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二)严格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原则,所有中(省)直驻葫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及市民均要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三)严格执行静态管理。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县(市)区,采样期间执行静态管理(交通管制、小区管制、物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人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通行证》可以外出之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未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地区内的所有人员未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前往采样静态管理地区。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有序排队等候,避免扎堆聚集。

  (五)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赋黄码。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相关事项。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48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全市5月4日—8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采样,但必须向社区(村)报备。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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