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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2021-01-29 10:25:44  浏览次数: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9-12329

传真号码:0429-311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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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总量: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