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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关于全市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复园、复课时间的通告

2020-07-14 13:47:18  浏览次数: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经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7月23日起,凡符合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具备复园、复课条件的幼儿园和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指挥部审核通过后,幼儿园可以复园,校外培训机构可以线下复课。

  各地区将严格按照《关于取缔非法经营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的通知》(葫疫指发〔2020〕73号)要求,坚决治理和取缔无照无证办学机构(幼儿园)。

  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7月13日


辽公网安备 2114030200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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